定金由代理人收下却没转给卖方,应查权限、指定账户、追认及款项性质,才能确定返还对象。个人账户收款不当然免除卖方责任,自称代理也不当然约束卖方。
先确认付款是否向有权人履行
保留合同、授权、卖方可靠渠道确认、收款指令和后续履行。介绍交易或代递文件,与有权收定金不同。无权代理、表见代理和追认各有条件,不能仅用卖方认识此人推定。
定金、订金、预付款依真实约定与法律判断,定金担保需满足成立及法定范围。不是每笔预付都能双倍返还;成立定金后还需分析谁违约及是否达到相应责任条件。
| 事项 | 应保存的材料 | 要回答的问题 |
|---|---|---|
| 权限 | 授权、指定账户和确认 | 是否有效代卖方接收 |
| 款项 | 合同、担保意思及支付 | 依法属于何种付款 |
| 后果 | 未履行原因、流向与已退 | 谁应承担哪类责任 |
内部未转交不等于外部未付款
向有效授权人履行,卖方与代理人内部转款问题未必可对抗付款人。确无权限的,依法分析代理人及卖方相应过错和责任。保留真实线索依法反映,不只凭未转钱就作犯罪判断。
请求退款、定金责任或其他损失,要对应真实关系并扣已退金额,不能向两方重复受偿。补充协议说明实际收付及责任,不倒签虚构授权或交易。需要调取资料时给出具体线索。
开州买方经异地中介付款,应向卖方可靠渠道核实授权,中介有本地门店并不等于任何款项均获代收许可。
定金责任先核付款生效条件
有效授权代收与代理人自己承诺退钱,应区分外部付款效力和内部追偿。即使卖方应对付款人负责,也不能向卖方和代理人各收一笔相同款;先确认已返还与尚欠净额。
主张定金罚则的,还要核对定金实际交付、法定比例及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违约条件。合同叫订金或有担保二字,都不能代替对真实条款与法律条件的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