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确实付款并安装了软件,为什么蔡某轩等人案仍认定诈骗,而不是仅有软件质量或售后争议?公开材料查明,所宣称的盈利算法功能并不存在,所谓盈利和升级必要性又被用来促使继续付款。本文为最高检公开个案研究,非本所承办。
软件存在,与宣传功能真实是两项事实
二〇二〇年十月,蔡成立信息科技公司,推销光擎智能交易软件,声称算法可以提高外汇交易盈利能力。客户购买月版后,团伙以人为方式制造盈利外观,继而宣传升级版能力更强,并以不升级存在交易风险等说法诱导购买一年、三年版本。
本案并非因为软件没有每次预测正确就入罪。公开审查认定的是根本没有所宣称功能、相互配合虚假宣传并骗取高价升级费用,涉及三十余名被害人二百余万元。真实技术产品效果波动、合同理解或售后争议,仍应依实际事实区别,不仅凭用户亏损就套用诈骗结论。
公司人员不能仅按岗位名称统一归责
松江区检察院审查公司设置、策划指挥和人员活动,认为领导、策划人员应依法从重,受指使、受雇且层级较低者依法认定从犯,并结合管理职责、时长、犯罪金额和获利等判断各层级作用。
这些因素并非只看工资表即可完成。应核本人知道什么、具体实施和持续期间,以及能否证明相应共同故意;销售、技术或客服等称谓,既不能自动等同全案首要责任,也不能自动排除帮助犯罪。
公开案没有逐人展开三十六名被告的所有证据,不应补写每人收了多少报酬、何日得知虚假。核查真实工作和沟通资料,应原样依法保存,不能事后统一说成一概不知情。
主刑、罚金和其他人的区间不混用
二〇二一年二月,检方对蔡等提起公诉。二〇二二年九月十六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蔡十年三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罚金五万元;其余三十五人判六年至十一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各被告未上诉,判决生效,案号未披露。
二百余万元属于公开诈骗口径,不是蔡个人净利润或法院罚金;支付软件费用也不等于投资本金均被同一判项认定。对当前纠纷,宜分别核广告承诺、软件实际功能、每次升级诱因、付款和个人参与,不从本案刑期保证另一产品一定涉及犯罪或必获赔付。
来源:最高检二〇二三年防范金融投资诈骗典型案例七,官方选介非原判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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