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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安全员执照还没发下,就能先用航班实习补足六十小时吗

航司准备把尚未取得航空安全员执照的学员先安排实习飞行,等累计六十小时后一起申领证件。这把第十三条规定的先后顺序颠倒了:申请人获得航空安全员执照后,方可进行该条的实习飞行。

训练合格证明不能代替已经取得执照

初任训练合格证明是申请材料之一,不等同于地区管理局已经颁发的执照。是否已经获照,要查真实证件及颁发状态,不以培训机构口头保证或者正在排队制证代替。普通参观、旅客乘机与以安全员身份开展实习也不能混作相同时数。

实习飞行不得少于六十小时,并应自获得执照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完成。前者是最低实际飞行时数,后者是以获照为起点的完成期限,不能把一百八十日直接当成所有人必须实习的天数,或将获照前的普通飞行经历无条件抵入。

结束飞行还有考核和报告

由教员实施实习考核,所在单位向颁照地区管理局提交考核报告;考核合格后还涉及执照实习考核签注。累计小时只是该链中的一项,不能仅凭排班表写满六十小时就宣称全部资格手续完成。

合川有关人员可按获照日期、实际实习航段时数、教员考核和报告签注建立连续记录。遇到航班取消或安排变化,应及时向所在单位和实际有权机关核实合法接续,不倒填飞行记录或把尚未取得的结果写成已完成。本文讨论航空安全员特定资格实习,不据此认定所有实习人员的劳动关系,也不制定机上安全操作方案。

依据:[航空安全员合格审定规则(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17号)](https://xxgk.mot.gov.cn/jigou/fgs/202006/t20200623_3308057.html),第八、十三、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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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依据

本文所涉法条与办案规则应以现行有效版本及个案事实为准。可通过以下官方渠道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