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中一人判刑一人撤回移送,石某崔某案怎样核实运输资质与其他责任

同一场火灾里,经营者和运输驾驶员是否都按危险作业罪处理,不能只看谁在现场。南通开发区石某、崔某案,在补查驾驶员及车辆资质后,形成不同刑事处理,同时保留民事、行政责任。本文依据最高检公开报道研究,非本所承办,不介绍危险物品卸载或储运操作。

内容信息

案件地区
公开来源未披露案件地区公开案例研究;供涪陵读者参考
案号
公开来源未披露案号
审理机关
公开来源未披露审理机关
案件状态
公开案例研究(非本所承办)
业务领域
刑事辩护

同一场火灾里,经营者和运输驾驶员是否都按危险作业罪处理,不能只看谁在现场。南通开发区石某、崔某案,在补查驾驶员及车辆资质后,形成不同刑事处理,同时保留民事、行政责任。本文依据最高检公开报道研究,非本所承办,不介绍危险物品卸载或储运操作。

四十余万元财产损失中,市政损失是其中一部分

二〇二四年四月,石某没有经营汽油及危险货物运输相关资质,购入汽油并雇崔某运输。四月十二日凌晨,相关卸油活动发生火灾,汽油、槽罐车及附近路面、行道树等受损。

公开记涉案财产损失四十余万元,其中市政设施损失五万余元。不能把市政损失再加进总损失制造新总额,也不能说两名当事人已共同赔付全部四十余万元。损失范围、请求主体和实际付款应分别核对。

笔录里的有证说法,经过补查才有对应材料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崔某称具有危货运输证,但原卷没有相关证据材料。检察机关引导补充侦查,查明其具有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及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槽罐车所在公司有相应运输资质,车辆也在审验有效期。

据此,对照危险作业罪相关规定,检察机关认定崔某不构成犯罪,经同意后,侦查机关撤回了对崔的移送审查起诉。这不是法院宣告无罪,也不能扩大成只要驾驶员有证,任何危险行为均排除刑事责任。经营者石某的资格与活动仍另行审查。

撤回刑事移送,没有消去已经查明的其他责任

报道同时明确,崔某存在违反安全要求的卸油行为,与火灾直接原因有关。石、崔共同赔偿市政设施损失五万余元,用于树木、草坪补植;公安于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九日对崔行政拘留七日。

同日,检察院对石提起公诉。十二月三十一日,法院结合石的自首、赔偿等情节,以危险作业罪判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原文未披露法院全称、案号及其他完整判项,不替其补写。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要求相应法定行为与现实危险。这个案件的价值在于查清真实资质后逐人处理,再按各自条件衔接其他责任。核验可对应资格有效期、公司和车辆材料、个人实际行为、撤回文书、行政决定与裁判,不能用一张证件代替全部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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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