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在一家门店做小时工,下午再到另一家单位工作,不能仅因有两份劳动合同就认定违法兼职。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允许非全日制劳动者与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同时要求后订立的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合同的履行。真正需要解决的是用工性质与排班是否冲突,而不是先贴上只能选一家单位的标签。
先确认两边是否属于非全日制用工
按小时算钱只是一个线索。法律所称非全日制,以小时计酬为主,在同一单位一般平均每天工作不超过四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合同名称写小时工,实际却长期全日排班,不能仅靠名称适用这套规则。
应把两家分别安排的工时、管理和报酬记录列明。某一家实际构成其他用工形式,相关兼职限制和解除问题需要另行依法分析;不能把非全日制可有多份合同的结论,直接扩展为所有全日制岗位都可不问影响自由兼任。
后来的工作不能挤掉先约好的时段
第二家约定的工作与第一家没有重合,并不当然影响前合同。第一家先约周末上午,第二家后来要求同一时间必须到岗,则需要协调,而不能仅凭第二家工资更高就说先前承诺失效。
影响不限于纸上两个时段有无交叉,还要核双方真实约定及履行情况。不能把偶尔通勤迟到都归咎于兼职,也不能在确实持续缺勤时只用法律允许多份合同回避原义务。第一家事后临时扩大原时段,也应区分原有任务与后来新增安排,不能永远把另一份合同排在其所有临时要求之后。
排班调整应留下真正的合意
原班次怎样形成、调整是否得到同意、从何时执行,应保留完整消息和排班版本。劳动者及时说明时间冲突,并提出可履行的替代时段,有助于把问题落实到具体工作。单位已明确同意换班,不能结算时又按旧表认定全部缺勤。
口头协议在非全日制用工中可以成立,但不等于事后各说各话也没有证明责任。工资记录、实际到岗和双方确认,可相互印证。不得补造两家互不重叠的考勤,更不能让同事代签到掩盖实际没有履行的时间。
不能继续兼顾时怎样结束一边
真正属于非全日制的,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单位不因此支付经济补偿。这项特别规则不等于劳动者此前已做的工作可以不结算,也不表示单位可以将所有已赚报酬作为兼职罚款扣除。
如果实际并非非全日制,不能只凭合同中的随时终止四个字免除一般劳动法律责任。已经发生的损失、扣款或其他争议也应有相应合法依据,不能把第二份合同一经签订就自动触发高额违约金写成普遍规则。涉及社保、工伤等具体事项,亦须根据真实主体及参保情况分别处理。
把两个承诺放在同一张时间表上
涪陵劳动者可列各单位开始用工日期、固定时段、临时调整和已完成工作,先判断什么义务在先,再沟通不冲突的安排。单位核对时,应说明实际缺了哪段工作,不要求劳动者为证明清白公开另一家的全部客户或经营资料。
能协调的,明确以后排班及通知方式;不能协调的,依法处理终止、交接和应得报酬。多单位非全日制用工的边界是允许多份合同但应真实履约,不是签第二份就违法,也不是签了第二份就可任意改变第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