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已经下单并预付货款,供应商临近交付突然通知涨价,不补差价就不发货。买方首先应核对价格是否已经确定、合同是否允许调价,而不是直接把预付款当成只能退回的一笔钱。对于准备在涪陵安装投产的企业,还要同步控制延期导致的场地、人员和其他配套损失。
普通原材料涨价通常先由合同分配风险
固定总价、暂定价、按交货日行情结算,对应的权利不同。合同有调价公式时,应核验适用的材料、基准日期、变动幅度及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把某一种材料的涨幅直接套到整台设备上。报价单可能只是谈判资料,应结合订单确认、付款和后续邮件判断最终价格是否成立。
即使成本确实增加,也不等于供应商可以自行改价。民法典及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对情势变更设置了不可预见、非商业风险、继续履行明显不公平等条件,普通市场波动与异常变化应当区分。符合条件时可先重新协商,协商不成依法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解除,而非自行把原合同换成新价格。
还要设备,还是已经需要换供应商
继续履行有现实可能时,可发出明确的履约催告,写清合同编号、原价格、应交付型号及期限,要求说明拒绝交货的依据。定制设备尚未生产、关键参数也未确定,与标准设备已经备货的处境不同;继续履行请求还受履行可能性和费用等因素限制。
若拖延已影响合同目的,需要评估是否具备解除条件以及通知方式。不要一边无条件同意新的价格,一边又把全部涨价视为违约。为了减少损失被迫接受临时安排的,应把争议保留、付款用途及后续结算写清,但单方写“保留一切权利”并不自动改变已经达成的合意。
预付款、定金和损失分别计算
款项写作预付款,通常不因买方称其为订金就自动适用定金罚则;是否约定定金性质、实际交付数额及法律限制,都要核对。解除后请求返还预付款,与要求赔偿替代采购差价是不同项目,不能只选其中一个却遗漏另一项可能有依据的请求。
替代采购应尽量比较同型号、性能、质保和交付条件,保留询价、报价及实际付款记录。明显升级设备形成的价差,未必全是对方违约造成的。主张投产延期损失,还需说明可预见性、因果关系和减损措施,营业收入不能直接等同于利润损失。
涪陵买方应把运输到货、现场安装、调试验收三个节点分开记录,尤其核查异地供应商对安装条件的要求是否已经满足。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条款、被告所在地和履行地点也应核实;采购人位于涪陵,并不能单独决定应在何处起诉。先形成交付时间表和损失明细,再选择催告、保全、解除或继续履行,更便于把争议落到可证明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