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机场内,多家航空公司和地面服务企业可能各有危险品手册,但这些文本不能自然取代机场管理机构的法定义务。第二十二条与第二十六条分别处理企业手册中的响应安排和机场层面的应急预案衔接,不能只要求各客户交一份文件就认为机场事项已经完成。
企业手册先明确本企业适用内容
境内承运人、地服的手册至少包含适用的应急响应方案、演练要求、事件报告程序,以及重大紧急等特殊情况下的运输预案。内容可以依专业类别编入其他业务手册,并非必须单独装订才有效;但不能因为放在其他册中,就让实际岗位找不到职责和有效版本。
机场预案有两个明确纳入要求
第二十六条要求运输机场管理机构制定机场危险品航空运输应急救援预案,将其纳入运输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并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机场危险品运输管理和应急救援预案内容还要纳入机场使用手册。
收到某承运人响应方案,最多说明获得一份协同资料,不等于机场已完成自己的制定、纳入和管理工作。企业与机场的预案应能衔接实际职责、报告和协同安排,不能让同一紧急事项在两个文本中被分别推给对方。
核验成果看可用性和衔接记录
可以核机场预案与使用手册相应章节、企业有效手册、协同联络及演练安排,说明各由谁负责、版本怎样保持一致。本文不制定危险品泄漏现场操作规程,也不编造某机场特有的响应时间和联系方式。
发现职责冲突时,应由各责任主体按规定核实修正,不靠未经授权的群聊承诺替代有效文件。存在现实险情,应遵循实际应急指挥和合法专业处置,法律材料整理不能成为延误响应的理由。
依据:[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2024年第4号)](https://xxgk.mot.gov.cn/2020/gz/202402/t20240204_4006986.html),第二十一至二十二、第二十六条;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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