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总质量四千五百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人,转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时,不能只因自己一直没有普通货运从业资格证,就被简单告知必须再等两年。现行规定专门列有这一类驾驶员的申请条件,但绝不是免培训、免考试。
一般条件与轻型普通货运转岗分开看
第十一条一般要求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取得经营性客运或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两年以上,或者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并符合相应驾驶证、年龄、事故记录、培训和考试条件。
该条第二款对从事四千五百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运营活动的驾驶员,规定申请危险货物运输时应符合第一款第一、二、三、五、六项,未把第四项两年资格或全日制教育条件列入。不能删掉这项特别规定,也不能将它扩大到所有没有从业证的申请人。
需要证明真实经历和其余条件
申请人应如实说明实际运营车辆、总质量和普通货运活动,按第十六条提交身份证、驾驶证、相关培训证明及事故记录证明等适用材料。具体如何核验经历,应向有权机关核当时要求,不伪造运输订单或借用他人车辆记录。
培训涉及危险货物性质、危害、包装、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知识。过去开过小货车,不等于掌握危险货物作业要求;驾驶证准驾车型也不能由这项例外代替。
不要把车辆排除条款用到危货岗位
第五十二条不适用于本规定的,是使用该重量范围普通货运车辆的驾驶人员。转入危险货物运输后,不能继续以车辆较小为由不取得相应资格。奉节转岗人员可先形成车型经历、适用分支、剩余条件与培训考试四项清单,再按户籍地或暂住地的法定申请渠道办理。
依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2026年修正)](https://xxgk.mot.gov.cn/2020/gz/202602/t20260213_4200291.html),第十一、十六、五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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