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入服务器后添加赌博广告但未破坏系统功能,法院为何改变指控罪名?

擅自控制他人服务器并添加网页代码,可能构成犯罪,但增加了数据并不意味着当然属于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最高法指导案例145号把取得控制权限与造成系统功能破坏分开判断。本文研究江苏公开案件,非本所承办,供奉节企业理解网络涉刑证据审查。

内容信息

案件地区
江苏省南京市公开案例研究;供奉节读者参考
案号
(2019)苏01刑终768号
审理机关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件状态
公开案例研究(非本所承办)
业务领域
刑事辩护法律知识

擅自控制他人服务器并添加网页代码,可能构成犯罪,但增加了数据并不意味着当然属于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最高法指导案例145号把取得控制权限与造成系统功能破坏分开判断。本文研究江苏公开案件,非本所承办,供奉节企业理解网络涉刑证据审查。

一、公开案件中法院改变了指控定性

张竣杰等人通过木马程序取得目标服务器后台权限,上传含赌博关键词和跳转功能的广告网页。检方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起诉,法院根据控制方式与后果,最终认定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二审案号(2019)苏01刑终768号,维持原判。

被告人主要事实没有异议,不妨碍法院审查罪名是否正确;罪名改变也不等于行为无罪。原案系多人共谋侵害境内系统,行为地点在境外并未使本案脱离刑事评价。

二、控制权限要从实际操作证明

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非法获取数据、非法控制等行为,判断不能止于程序叫木马或广告工具。应说明未经授权如何取得后台权限、能够浏览增删修改什么、操作与人员如何对应,以及依法认定的情节标准。

日志、账户权限、程序样本和操作痕迹可能是关键证据。只有某员工电脑里出现过远程软件,不能直接证明其控制了全部目标系统;多人共用账号的,也应审查具体分工及共同故意,而不是按职务名称自动分配罪责。

三、数据发生变化与系统受到破坏不同

原案法院查明相关行为未造成系统功能实质性破坏或不能正常运行,未按检方主张定性。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对破坏系统的行为和严重后果等有具体规定,不能把任何新增代码都机械当作达到构成条件。

相反,系统还能打开首页,也不足以证明后台功能没有严重受损。实际案件应审查服务中断、功能影响、有价值数据损害、恢复过程和有关鉴定说明。鉴定结论使用破坏一词时,仍需理解它回答的技术事实与法条条件是否一致。

四、质疑定性不应破坏原始电子证据

企业发现入侵,应在合法权限内保留日志、备份及处置时间,记录恢复措施,避免覆盖关键痕迹。必要安全处置和证据保全应协调进行,不能为留证任由系统继续危害他人,也不能以清理为由删光所有原始记录。

辩护方可以针对提取范围、系统对应、样本来源和技术解释提出具体异议,依法申请说明或调查。不能通过试图重新侵入第三方系统演示软件功能,也不应要求证人统一说成没有造成损失。

五、奉节企业应形成两个判断层次

一层回答发生了什么技术行为及后果,另一层回答其符合哪项犯罪构成与情节。损失赔偿、违法所得和量刑再依真实材料分别讨论,不能用已补安全漏洞等同已消除刑责。本案的实质价值是让技术证据对应具体法条,既不扩大破坏概念,也不因未认定破坏就忽视非法控制的独立刑事风险。

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