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解除,另外签的装修合同是否同时解除,需查两合同主体、关联约定、目的和履行。房子不买了不自动让所有装修义务消失,装修方也不能忽略交易本来不可分的真实安排。
两份合同放在一起读
开发商或卖方与装修服务方是否相同、是否有配套销售、付款和交付关联,均需核实。宣传承诺、签约先后、可否单独选择,以及解除联动条款,有助于判断。不同公司同一品牌,不当然成为同一合同主体。
装修已经施工、尚未进场、仅做方案或订了定制材料,清算范围不同。需要解除、变更或继续履行,按各合同和法律分别审查;不得为主张退款隐瞒已经接受的真实工作,也不能以内部已经采购而不提供依据索取全价。
| 事项 | 应保存的材料 | 要回答的问题 |
|---|---|---|
| 关联 | 合同、宣传、签约和付款 | 是否共同服务同一交易目的 |
| 履行 | 进场、设计、材料与验收 | 实际做了什么、价值多少 |
| 解除 | 原因、通知及联动条款 | 哪份合同怎样合法结束 |
清算不要重复
购房方已收的装修补偿、向装修方请求的返还与损失要对应,避免同一支出重复获偿。定制材料能否退回、转用及合理减损,应保留实际资料,不能只按商家单方原价表结算。
及时向相关主体分别通知真实变化、提出具体方案,并保存送达。需要第三方协调的,不等于一方可以替未授权公司免除全部责任。最终文本写清两合同各自处理和历史款项,不只写交易取消四字。
奉节房屋与异地装修服务关联时,核实实际合同主体、施工地及资料来源,不因服务方在同一售楼处接待就直接认定责任完全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