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方依法自愿把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不是把土地暂时借出去,更不当然保留承包期内随时要求重新分配的权利。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规定,自愿交回可以获得合理补偿,但应提前半年书面通知发包方;在承包期内交回后,不得在该承包期内再要求承包土地。签字之前,应先辨认自己究竟想退出承包,还是只想暂不经营。
交回承包地与流转经营权是不同选择
出租、入股等流转土地经营权,通常仍需依据相应合同和法律安排判断承包方保留什么权利、期限何时结束;自愿交回,则涉及原承包权利退出。不能合同标题写代管,内容却要求永久交出全部承包权益,也不能因为暂时外出务工就未经核对认定已经自愿交回。
核对承包合同、权属资料、地块和承包户成员。家庭承包不是每位成员各自独立处分一块同名个人土地,一名家庭成员签字的权限、其他成员真实意思以及具体安排均须查明。不能用领取一项补贴或补签登记表,替代完整的自愿交回意思。
提前半年书面通知不能只剩口头承诺
通知应能够对应发包方、地块、拟交回范围和时间,保留提交、接收和真实协商过程。半年的要求不是提醒双方可以任意把过去几个月补成已经通知,更不能在争议后把签字日期倒填。对通知、交接和权利实际处理的不同节点,应分别记录。
合理补偿需要依据真实投入、协议及适用法律核实,不是全国统一一亩若干元,也不等于获得任何补助都已经把相应权利全部结清。对已流转给经营者、地上尚有作物或合法投资的,应核第三人合同和权益,不能让交回协议自动抹去他人已有权利。
不得再次要求承包,针对的是原承包期
本条不能被改写为退出后终身丧失所有集体成员权利,也不能反过来认为过一年收入变化就可以无条件拿回同一地块。成员身份、其他财产收益与本次承包权利的退出,应按各自法律分别判断,不能用一份土地交回书包办所有身份后果。
自愿交回与被胁迫收回也不同。发包方不得把某户暂未耕作、家庭发生变化等未经依法核实的事实,直接包装成承包方自愿。对文件真伪、权限、意思表示及处理是否合法有争议,应依法提出,不能因为表格印有自愿便停止审查。
交接表要写出真实选择和未结事项
丰都相关家庭可列地块、合同剩余期限、家庭意见、通知、补偿、作物及第三人安排,逐项确认哪些已经完成,哪些仍待处理。律师可以协助比较自愿交回与依法流转的后果,不替当事人决定必须退出,也不承诺交回后随时可以反悔。
如果实际目的只是暂时不亲自经营,应先研究合法经营安排,而非为省手续签一份不可逆后果不清楚的交回文本。把权利、期间和真实自愿核清,才能避免将暂时不用地误变成整个承包期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