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公开案例研究。英语学习软件要求用户先填职业、学习阶段和水平,不填就无法登录,用户最终填写,是否当然表示自愿同意收集画像?指导性案例二百六十五号对此作了具体分析。本文研究北京互联网法院及北京四中院审理的公开案件,并非本所办理记录,也不冒称垫江案件。
真实结论是责令处理并赔偿开支
罗某发现线下合作店未经同意用其号码创建账号。登录后必须填写画像与个人信息,没有跳过或拒绝选项。科技公司辩称自动推荐内容是基本服务,信息属于履约必需,用户主动填答也已表示同意。
北京互联网法院二〇二一京零四九一民初五零九四号判令提供清晰副本、停止有关处理、删除、书面道歉,并赔偿律师和取证费用合计二千九百元;北京四中院二〇二二京零四民终四九四号二审维持。二〇二五年是指导案例发布年,金额并非所有类似行为统一赔偿标准。
必要与否要看基本或自主选择的功能
法院结合学习教育类应用的功能及必要信息规范判断,认为提供在线课程和相关内容,不以收集这些画像为当然前提。经营者自己把商业推荐命名为核心业务,不能替代法律上的履约必需判断。
自主选择的附加功能确实离不开某些信息,与用户从未选择却被默认加入的功能不同。不能以本案说明所有推荐都违法,也不能反过来认为算法用得上就可以不经适当依据收集。目的、功能和具体信息之间,应有能够解释的必要联系。
唯一入口使所谓同意失去自愿基础
没有拒绝、跳过或其他可用登录途径,用户为使用基本服务只能提交非必要信息,法院没有把这种填写认定为有效自愿同意。这与充分告知后,可以不受不合理限制地选择附加服务的情形不同。
经营者应核查界面和产品流程,而不只在隐私政策末尾增加一段笼统授权。用户有证据需要保存时,可记录当时页面、步骤和拒绝后实际结果,不要为了证明系统问题反复注册他人号码或抓取其他用户资料。
清晰副本和删除也要对准本人资料
案件同时涉及依法提供能够理解和核对的个人信息副本。截图模糊、范围不明,可能无法让本人判断需要删除哪些内容;但请求自己信息,也不能扩张为索取他人的完整账户数据或者全部商业源代码。
垫江读者可借鉴的,是从功能必要性、界面选择、真实同意和处理结果四条线核查。某次点击不是所有收集均合法的护符,后续胜诉也不代表任何不喜欢的功能都可以获得同额赔偿;仍应以自己的真实产品流程和证据提出具体请求。
公开来源:https://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4744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