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采信检验结果,通常不再对进出口货物抽样检测,但259号令第十六条同时明确保留风险防控需要实施检验的例外。“有采信报告就永远免检”不是该制度的含义。
先有符合要求的采信,再看例外
报告要经过相应审核,符合采信要求才予采信。机构说已出报告、报关行填了编号,都不能自行等同海关已确认符合要求。采信后,收发货人或代理人还应提交质量安全符合性声明,不能把机构检测结论当成企业声明已自动完成。
风险例外也不意味着机构报告必然造假。海关基于风险防控开展检验,与发现不实报告暂停某机构采信,是不同依据,企业应核具体事项而非凭再抽样便公开指责机构违法。
合同避免把免抽样写成保证交期
城口企业可将报告与声明、采信状态、额外检验通知及实际物流分别记录。与供应商或物流方约定合理配合、资料和费用处理时,应保留依法检验的不确定性,不以合同逼迫经办人保证任何风险检查都不会发生。
采信只是将合格评定依据依法利用,不使收发货人真实性与质量安全义务归零。发现样品、批次或报告不符,应如实反映并配合核实,不能为维护所谓免检资格隐瞒货物变化,更不能用私下改报告的方式绕过有权检验。
依据:[海关商品检验采信管理办法259号(岳阳官方转载)](https://www.yueyang.gov.cn/kab/6366/6368/content_1995318.html),15—1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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