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带弯槽的活检钳,为什么不能直接否定止血夹双保险创造性

对比装置也有弯曲槽道,能否只凭形状近似,就认为止血夹的锁定结构已经公开?止血夹案将结构位置、闭合锁死需求与两组保险的配合整体评价,二审纠正了把各零件拆开比对的结论。本文为公开案例研究,非本所承办,不提供器械使用指引。

内容信息

案件地区
北京公开案例研究;供城口读者参考
案号
(2023)最高法知行终801号
审理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
案件状态
公开案例研究(非本所承办)
业务领域
知识产权

对比装置也有弯曲槽道,能否只凭形状近似,就认为止血夹的锁定结构已经公开?止血夹案将结构位置、闭合锁死需求与两组保险的配合整体评价,二审纠正了把各零件拆开比对的结论。本文为公开案例研究,非本所承办,不提供器械使用指引。

中段加力不等于末端锁死

国家知识产权局第49785号决定维持相关止血夹专利有效,一审撤销;最高法2024年12月24日以(2023)最高法知行终801号撤销一审,驳回无效请求人的诉请。

对比活检钳的轨道中部角度主要增加夹紧力,且取出组织时还需灵活打开。专利将弯折放在滑槽末端,使固定销到位后夹持臂闭合锁死,并有尾部弯钩与夹座凸起形成配合。位置和功能不能只用“都有弯曲”概括。

单保险组合不直接等于双保险方案

法院不仅审查某一个弯折,还看固定销、末端弯折、尾端钩与凸起之间的位置及功能适配。即使考虑另一个对比装置的防松脱结构,最多形成有关单保险闭合,现有证据仍未给出两组结构共同实现双保险锁死的启示。

实际技术问题也包含把活检钳改为止血夹,而不是只泛称增加夹紧力。若先把真实锁死作用从问题里删掉,再逐个找普通零件,可能低估整体方案而产生事后判断。

技术关系图比部件名称清单更有用

城口医疗器械企业分析这类专利,可按动作前后位置、各部件作用及共同效果制作对应图,解释对比文件真正需要什么、缺少什么。说明书某段旧表述若已不能对应多次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也不能直接拿来否定现有限定。

本案维持特定权利要求有效,不是保证所有新增第二把锁都具有创造性,也不替任何设备取得医疗准入。仍须结合当时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及完整申请、无效记录作技术判断。

公开来源:[最高法知识产权法庭入库案例](https://ipc.court.gov.cn/zh-cn/news/view-6080.html),完整PDF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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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