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商场图纸上的一块小商铺,运营方欠租,个人能否直接把这一块收回来另租?平利法院公开案件中,空间并未实际分隔、经营需要整体安排,个人租金请求与整体租约解除必须分别考虑。
一、名为委托经营,实际按租赁关系处理
王某2017年购买商城二楼商铺,同日签十年委托经营协议,另就租期、租金和违约责任签补充协议。2022年起公司拖欠租金,王某起诉。法院认为收益约定实质符合租赁,支持依法支付欠租,并结合情况调整违约金,判决已生效。
本文依据人民周刊网2026年3月6日由平利法院李轩、曾萌供稿的案件全文公开研究,非本所承办;案号和判决日未披露。原案在陕西平利,不将服务地区城口写成裁判所在地。
二、图纸分份,不等于现场可独立占有经营
案涉商铺在物理上并未实际分割,属于图纸上概念面积划分的虚拟产权式商铺。原文说明,多业主对商铺整体享有类似按份共有的权利,规划、布局和经营具有统一需求。
因此,不能只凭购买面积或一张示意图,就认定自己可以随时在卖场中竖墙、断电、封通道,自行排除其他业主和经营者。具体应核产权登记、合同、空间界限、消防通道和统一经营安排;独立隔间可单独使用的普通商铺,不能不查条件就套入同样结论。
三、整体解约须多数决,不妨碍个人依法追租
法院提出,此类整体租赁的解除,应通过业主多数决平衡各方利益;审理中业主推代表协商,已经完成整体交接。这与否定王某个人请求欠租不同,个人金钱债权与改变整个楼层利用安排并非同一事项。
公开稿没有列明多数的具体计算比例和表决细节,不能自行补成按人数、按面积或某种双重比例已经达标。原文说类似按份共有,亦不宜不经分析直接套某一条法定比例来指挥所有虚拟商铺表决。
四、退出方案,应写清欠款与整体交接怎么衔接
城口投资者可先核各自未付租金、期限和违约主张,再汇集共同经营的空间资料、代表授权及协商记录。拟整体换经营者时,应依法明确决定范围、交接资产、已有租金债务和后续收益,避免只交钥匙却没人确认旧账。
授权代表沟通不当然意味着可任意放弃每名业主债权;个人也不能因自己有债权,就扣押共有设备妨碍其他人正常利用。若主张解除或另行赔偿,需查各份协议及具体事实,不是所有售后返租合同都无效。
原案对违约金作了适当调整,没有公布统一减到多少或全部投资回收比例。可借鉴的决策价值,是辨清整体空间的利用限制,再让个人债权和共同决策各走适当路径,避免把统一经营的现实问题误当单一小铺随时可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