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模架移进横梁会失去支撑,裁切装置案为何不能只看改装做得出来

一项现有机器看起来能改装,不等于申请日前普通技术人员就会沿那条路径得到专利方案。最高法公开的裁切装置案,具体检验了改动会不会破坏原机器依赖的纵向支撑。本文为官方公开案例研究,非本所办理的本地案件,技术叙述不作为设备改装操作指引。

内容信息

案件地区
北京公开案例研究;供长寿读者参考
案号
(2022)最高法知行终370号
审理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
案件状态
公开案例研究(非本所承办)
业务领域
知识产权

一项现有机器看起来能改装,不等于申请日前普通技术人员就会沿那条路径得到专利方案。最高法公开的裁切装置案,具体检验了改动会不会破坏原机器依赖的纵向支撑。本文为官方公开案例研究,非本所办理的本地案件,技术叙述不作为设备改装操作指引。

一审与二审怎样改变结果

安某公司对创某公司裁切装置专利提出无效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九日第47187号决定维持相关权利要求,一审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21)京73行初3102号判决于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三日撤销并要求重作。最高法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五日(2022)最高法知行终370号判决撤销一审、驳回安某诉求。

案涉申请日为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二〇一八年七月三十一日授权。不能把官方案例二〇二六年入库时间写成原申请、授权或判决日,也不将专利号码未公开的遮蔽部分补齐。

关键不是能否画出一个相似形状

专利中刀轴位于上压板安装槽内,并与移动组件有密切装配、协同关系;在先冲裁机则靠横梁滑槽两侧与工字形模架翼缘配合,为模架和刀模提供纵向支撑。若直接将模架完全上移入横梁内部,原来支撑丧失,机器不能完成裁切。

由此,法院并非仅因两装置名称不同就承认创造性,而是说明该改进方向破坏了原完整方案的工作基础。应判断当时技术人员会不会这样改,而非读到发明后能不能拼出。若另有明确技术教导能解决该阻碍,仍须具体回应,不能声称任何结构不同都当然具有创造性。

长寿企业可形成原方案支撑路径、拟改动、丧失的功能、专利协同结构及真实教导证据五栏表。本案原适用二〇〇八年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现行创造性规范仍须结合申请事实核适用。本案需要证明的是拟议改装是否会使现有方案失去支撑和裁切功能,不能用泛说产品更先进替代具体机械关系。

公开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本案人民法院案例库完整四页摘要。

本文采用AI辅助整理,律师关联用于了解专业方向和咨询导航,不表示律师本人已逐篇人工审定。具体法律处理需结合完整材料及适用规则。

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