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寿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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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把清偿债务只交给一名继承人,其他继承人能据此免责吗

遗嘱可以安排由一名子女负责处理欠款,但不能仅靠被继承人的一段话,当然剥夺债权人对遗产的清偿权。办理继承时要先分清遗产和债务,再看各人的取得方式及实际所得,不能只问遗嘱把“还钱任务”交给了谁。

先确定是遗产债务,还是某个子女自己的债务

借款发生在老人名下,并不代表对方报出的每笔金额都应由遗产负担。仍需核对借款是否真实、已还金额、利息、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等。涉及夫妻共有财产,应先厘清共有与遗产部分,不能把配偶自有财产一并列入老人遗产清偿。

长寿家庭在整理老人遗产时,若由一人保管借条,其他继承人也不应只接受口头汇总。应把债权人、依据、余额、争议情况与遗产清册对应;暂不能确认的债务要单独标明,不能直接做成“全体已认可欠款”。

遗嘱内部分工,不等于债权人同意换债务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以继承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规定继承人清偿税款和债务的责任。超过所得遗产价值的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受限制;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缴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因此,其他人已经取得遗产,仅以遗嘱写明“全部由甲偿还”便主张自己一概免责,理由并不充分。另一方面,负责处理欠款的人也不因这句话就当然要用自己的全部财产无限清偿。若其另与债权人作出独立承担债务的有效约定,则须另行审查,不能与遗嘱内部分工混为一谈。

不是任何情况下都由继承人平均或连带偿还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时,依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先由法定继承人以法定继承所得遗产清偿;超过该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再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不能把每人的继承份额直接套成同一个还款比例。

遗嘱将特定资产给一人并附清偿义务,可能影响继承人之间的负担和分配。处理内部追偿或重新结算时,需要同时看遗嘱整体安排、各自取得价值、已经支付的债务,以及是否还有未分割遗产,不能先平均分完财产,再把剩余欠款全留给被指定者。

分割前把对外清偿和内部结算分开写

遗产尚未分割,可以先安排依法清偿或预留合理款项,对争议债务另作处理。已分割的,则应查明财产去向及实际价值,决定与债权人协商清偿、提供材料,或在诉讼中提出相应抗辩。

家庭内部协议宜写明谁负责联络和付款、各人承担的依据、付款凭证交付以及剩余款如何结算。这能减少内部争议,但不能被写成未经债权人同意即可对抗其合法请求的免责文件。

依据与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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