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抚养的母亲放任继父殴打,未满八岁孩子表达意愿如何参与变更抚养判断

母亲没有亲自动手,但放任共同生活的继父殴打孩子,能否继续直接抚养?最高法公布的赵某诉朱某案,把照护者的保护责任与孩子对现有生活的真实感受放在一起审查,支持父亲变更抚养关系。

内容信息

案件地区
未披露公开案例研究;供璧山读者参考
案号
公开来源未披露案号
审理机关
审理法院未披露
案件状态
公开案例研究(非本所承办)
业务领域
婚姻家事与继承

母亲没有亲自动手,但放任共同生活的继父殴打孩子,能否继续直接抚养?最高法公布的赵某诉朱某案,把照护者的保护责任与孩子对现有生活的真实感受放在一起审查,支持父亲变更抚养关系。

一、家庭教育的名义不能遮住两次伤害

父母2022年调解离婚后,次子赵某乙随母亲朱某生活。母亲再婚,孩子与继父共同生活。2024年父亲探望时发现孩子受伤并报警,公安查明继父先后以贪玩、辱骂母亲为由,用铁质衣架、充电线击打,造成多处体表挫伤,对其拘留并罚款。事后孩子随父亲生活。

本文依据最高法2026年5月26日案例2作公开研究,非本所承办;具体法院、案件地区、案号和裁判日未披露。拘留、罚款是公开的治安处理,不擅自改写成继父已被判刑。

法院认为,这些行为明显超过一般家庭教育范畴,属于家庭暴力。判断不取决于成年人是否自称为了孩子好,身体伤害的工具、方式和后果才是需要核实的事实。

二、变更原因来自母亲自己的保护失职

朱某对暴力放任、不加阻止,未尽监护职责。法院据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认定,继续由其直接抚养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请求不是因母亲再婚就当然变更,也不要求父亲先证明母亲亲自打过孩子。

仍应核直接抚养人何时知道、采取过何种制止和求助措施、是否让危险继续,以及另一方实际能否提供稳定安全的照护。若对方及时保护并已有效排除风险,不能简单把共同生活者的全部行为无条件归责给其本人。

三、七岁孩子说不愿回去,为何也被听见

赵某乙向法院表示随父生活愉快,已经适应新学校,不愿再与母亲和继父生活。法院认为,七岁孩子已有基本辨识能力,该表达是真实意愿,作为综合判断的因素。

这与民法典规定孩子已满八周岁时尊重真实意愿并不矛盾。未满八岁不等于意见毫无价值;本案也没有创造七岁即可单方决定抚养归属的规则。关键仍是暴力风险、保护失职和具体照护状况,不能把一次被追问的回答当成全部依据。

询问宜避免诱导、威胁或让孩子反复在父母间选边。可依法提供学校适应、日常照护及中立观察资料,解释表达是否稳定,而非拍摄逼迫表态的视频扩大孩子压力。

四、请求变更时,应把安全与日常照护同时说明

璧山家庭遇到相似情况,可保存报警处理、伤情和就医、知情照护者的答复、实际生活安排及学校记录,说明危险事实与拟变更方案。发现现实危险应及时求助,不能为收集更多证据放任伤害持续。

变更直接抚养不等于另一方所有亲子权利义务自动消失;抚养费、探望方式及必要保护应分别依法处理。本案可供借鉴的是,未亲自施暴也须履行保护责任,孩子的真实感受应被适当听取,两者共同服务于安全且可持续的成长安排。

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