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枚指纹比中仍再审无罪,李某某案怎样核旧到访解释与遗漏检材

指纹确认由某人留下,与能否证明其在本次案发时进入现场,是两项判断。最高检公开的李某某刑事申诉案,重新核实其两年前送家具的解释,并补验原来没有送检的材料,最终再审宣告无罪。

内容信息

案件地区
公开来源未披露案件地区公开案例研究;供璧山读者参考
案号
公开来源未披露案号
审理机关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件状态
公开案例研究(非本所承办)
业务领域
刑事辩护

指纹确认由某人留下,与能否证明其在本次案发时进入现场,是两项判断。最高检公开的李某某刑事申诉案,重新核实其两年前送家具的解释,并补验原来没有送检的材料,最终再审宣告无罪。本文据官方典型案例研究,非本所承办。

三枚属于李,一枚属于被害人,不能只数匹配份数

二〇一九年五月,南安一处住宅失窃一千七百余元。现场四枚指纹中,三枚与李右手特征相符,一枚与被害人相符。李始终否认盗窃,提出二〇一七年九月曾到该住宅送家具,指纹可能当时留下。

南安市法院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判李七个月、罚金一千元;泉州中院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一日维持,后驳回其再审申诉。指纹匹配是真实调查线索,不能因此把合法旧到访的可能性不经核查就删除。

经常擦洗的陈述,没有解决指纹形成时间

检察复查认为,原案依据被害人称经常擦洗及一份汗潜指纹提取原理说明,认定李近期进入,依据不足。关键不是否认指纹鉴定身份,而是原解释不足以排除旧到访留下痕迹的合理可能。

这也不是确定三枚指纹必定形成于二〇一七年。检察机关要求审查能够证明与不能证明的范围,不能把不能确定为本次留下,反写成已经鉴定出准确留痕日期。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的全案证明标准,不因物证具有专业形式就降低。

未送检拭子补验后,出现具体第三人可能

原勘验已从剪刀刀柄、钱包外侧提取拭子,却没有送检。检察复查补充鉴定后,检出同一男性的DNA,比对排除李、被害人及其家属。结合旧到访解释和原证明缺口,第三人到过现场的可能性不能排除。

新结果不等于已经锁定具体盗窃者,更不能用有陌生DNA一项对所有案件作无罪公式。本案是不同证据共同动摇原有身份、时间和行为关联,而非简单推翻了所有检验。

再审无罪与原七个月刑罚须分阶段说明

检方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泉州中院采纳后再审判李无罪。公开未列再审具体日期、案号或国家赔偿处理,不能补写已经赔偿多少,也不能继续将原有罪判决当作当前有效定罪。

核查相近材料,可逐项列原始提取位置、合法到访依据、鉴定能解释的事项及已提取未检验材料,通过正式程序请求核实。不能由家属自行改动、补提原现场样本,也不以检验出第三人便猜测指认无证据支持的对象。

本文采用AI辅助整理,律师关联用于了解专业方向和咨询导航,不表示律师本人已逐篇人工审定。具体法律处理需结合完整材料及适用规则。

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