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预计靠国内信用证提前取得流动资金,看到某银行被指定为议付行,就对上游保证一定能当天拿到融资。结算办法第三十六条没有把所有指定都变成银行必须垫款:一般被指定议付行可自行决定办理,但保兑行对以其为议付行的议付信用证加具保兑后,有特定的相符交单议付责任。资金计划应建立在真实承诺层次上。
先确认本证是否允许议付及指定范围
第三十六条规定,信用证未明示可议付,任何银行不得办理议付;明示可议付而仅指定一家议付行的,其他未被指定银行不能直接作为本证议付行办理。企业与某银行长期有业务,不会自动改变证文中的指定。
一般被指定银行可自行决定是否办理,不能只靠证上列了名称就当其已经接受每次融资申请。应提前沟通实际业务条件和文件要求,取得清楚答复,不在尚未核定时把这笔预计资金用于承诺其他付款期限。
保兑行兼指定议付行,法律效果不同
本条规定,保兑行对以其为议付行的议付信用证加具保兑,在受益人请求议付时,须承担相符交单的议付责任。这里既要确实加具保兑,也要是以其为议付行的议付信用证;只收到该行通知,或者证上写可保兑,不能省略实际保兑事实。
如果指定议付行并非保兑行且未议付,保兑行仅承担受益人相符交单的付款责任。到期付款保障,与必须在开证行付款前购买单据、预付资金,是不同义务,不能要求未作相应承诺的银行把两者无限合并。
代审核或寄单,不等于已经完成议付
第三十五条要求相符交单,或者开证行、保兑行已确认到期付款等条件下,议付行在收到付款前购买单据、取得索款权并预付或同意预付。仅审核、转递而未预付也未同意预付,不构成议付。
保存议付申请、银行承诺、单据接收和实际资金记录。银行收了资料不表示承诺当天出款,工作人员表示正在审查也不是已经同意融资。对明确拒绝办理的,应核是否属于上述负有议付义务的情形、单据是否相符及拒绝理由,不以任何拒绝都违法作为协商前提。
缺口先反映在交易资金方案中
确认银行角色后,可分别列交单、预计议付、确认到期付款及最终收款日,与向上游付款的义务对应。融资没有落实,不会自动免除供应商自己合同中的到期付款责任。
已经议付后能否被追索,第三十九条另有约定与保兑行规则;它不是在议付尚未发生时强制所有指定银行提供融资的依据。律师可围绕证文、保兑承诺和申请处理形成具体意见,帮助选择改证、补齐相符交单或其他合法资金安排,而不是把信用证存在本身等同于一笔无条件即刻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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