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案保留了三个违反规范的判断
福建药监第9案中,自然人黄某通过平台店铺销售手工洗头液,采取代发和云仓发货。产品未经备案、标签不符规定,购进时未查供货者资质、备案信息及出厂检验合格证明。其未办营业执照,相关线索另移属地机关处理。
多个义务,不等于罚款机械相加
监管机关分别列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三十五条及第三十八条,再依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按照罚款数额最高的销售未经备案化妆品行为认定处罚。公布结果为罚款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818.9元,并没收洗头液69瓶及泵头81根;销售记录为31瓶、货值960元。
本案说明应审同一行为与多个规范的关系,不能仅把三个条款的罚款各算一遍后相加。第二十九条规定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同一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罚款的,按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它不是同一经营者终身只能被罚一次。
免重复罚款,并不抹去其他义务和处置
巴南经营者申辩时,可以列清被指行为、时间、产品、各规范与拟罚项目,要求说明是否属于同一行为。没收、改正及依法移送线索,与两次罚款的判断不能混成一项;营业登记与化妆品备案也不是同一身份手续。
代发、云仓不改变本案经营者实际销售的事实,但此案也不意味着所有物流服务者均直接作为化妆品卖方。应查谁上架、收款、采购和对消费者作出交易承诺。
本文依据福建机关完整公开行政摘要,非本所承办,不是判决全文。原案依法从轻后的具体金额不能套为重庆所有未备案产品的固定罚额;读者仍需完成产品和销售身份的实际核验。
依据:[福建省药监局2026年第二批两品一械典型案例(2026年10月8日)](https://yjj.scjgj.fujian.gov.cn/zwgk/gstg/tzgg/202610/t20261008_7221391.htm);[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727号)](https://www.samr.gov.cn/zw/zfxxgk/fdzdgknr/bgt/art/2023/art_9f8b70e79a2242df96c6c290a0ac425b.html);[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订)](https://cqca.miit.gov.cn/zwgk/zcwj/flfg/art/2022/art_07cd94bd65954d0aa8120e978088907f.html),福建第9案完整行政处理;化妆品4/35/38/61与行政处罚法29同一行为数规范不重复罚款,区分改正没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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